學員可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寫,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本會各職訓中心報名即可。
配合主管機關政策,部份職安訓練類已改為技術士技能檢定,參訓後取得期滿證明方可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;另尚未改為檢定考之職類訓練,參訓後取得之合格證書為結業證書。
堆高機操作人員、三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、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、甲級鍋爐操作人員、乙級鍋爐操作人員、丙級鍋爐操作人員。
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於102年01月起改制為結訓電腦測試。
檢定後仍需定期複訓以延續您的證照操作權。使用技能檢定合格後之證照參加複訓課程。
1.通訊申請:請以劃撥繳費並將申請書(如圖)以「掛號」郵寄至408204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,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全檢科收。(免附回郵信封) 2.線上申請:請持自然人憑證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(http://www.wdasec.gov.tw)「資訊查詢」項下「技術士證(書)換補發申請作業」登錄辦理。 3.現場辦理: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申請,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整。得繳交現金;委託他人辦理者,受委託人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。 本試務中心僅發第一次通過之技術士證,之後有補換發,請參閱以上三種方式。或撥打04-22595700轉分機411
可自本會網站下載證書補(換)發申請書與切結書,並提供申請書內容辦理證書補、換發手續。
因檢定費用為國家針對個人專業證照考試收入,故無法折扣。收據亦為個人報檢費用收費證明,無法開立公司抬頭及統編。
日間班:08:00-17:00/夜假班:週一至週五18:00-21:10週六、日全天/假日班:週六日全天。
購買填寫完簡章後,附上前一次應檢之學術科合併成績單影本至測試單位報名。(成績單學科必須出現分數字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