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名稱 職業安全管理師(抵充班)(二年內有效)
課程時數 38小時
受訓資格 具106年1月1日起,受訓時數115小時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訓期滿證明,且時限於兩年內。
上課時間 日間班:0800-1700、夜間班:1800-2200
回訓說明 每2年接受12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
完訓說明 取得「期滿證明」,通過勞動部舉辦之技術士技能檢定

序號
上課科目
時數
1
因辦訓資格條件限制,目前無開班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