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課程名稱 急救人員
    課程時數 16小時
    受訓資格 依健康保護規則第9條急救人員不得有失聰、色盲、心臟病、兩眼裸視或矯正視力後均在零點六以下與失能等體能及健康不良,足以妨礙急救事宜者。
    上課時間 日間班:0800-1700、夜間班:1800-2200
    回訓說明 每3年接受3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
    完訓說明 取得結業證書

    序號
    上課科目
    時數
    1
    急救概論(含緊急處置原則、實施緊急裝置、人體構造介紹)
    1
    2
    敷料與繃帶(含實習)
    2
    3
    心肺復甦術及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(AED)(含實習)
    3
    4
    中毒、窒息
    2
    5
    創傷及止血(含示範)
    2
    6
    休克、燒傷及燙傷
    2
    7
    骨骼及肌肉損傷(含實習)
    2
    8
    傷患處理及搬運(含實習)
    2